项目名称  | 抚州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 ||
项目简介  | 抚州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11月02日,是一家经营烟花、爆竹销售(凭许可证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公司于2019年06月11日经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变更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为:91361000754234487D,公司注册地位于江西省抚州市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文昌大道游园金梦小区9-12号,注册资本50万元,法定代表人徐自龙。 该公司于2022年01月18日取得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赣)YHPF[2016]FZ001号,主要负责人徐自龙,注册地址在抚州市高新区文昌大道游园金梦小区9-12号,仓储设施地址在抚州市东临新区湖南乡梅岗村,许可经营范围是C级烟花、C级爆竹,有效期自2022年01月18日至2025年01月17日。 该公司在抚州市东临新区湖南乡梅岗村设有一个烟花爆竹仓库区,作为抚州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储存库区。库区占地面积约20亩,内设烟花爆竹储存仓库3栋,是单层建筑,危险等级均为1.3级,仓库分别为1号爆竹仓库,建筑面积为487.6㎡,1栋两间,仓库中间采用实心墙体分隔到顶,形成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均为243.8㎡,仓库限存药量10000kg;2号烟花仓库,建筑面积为596㎡,1栋两间,仓库中间采用实心墙体分隔到顶,形成两个防火分区,每个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均为298㎡,仓库限存药量10000kg;3号回收库建筑面积为40㎡,仓库限存药量为800kg。 该公司于2023年03月15日取得抚州市应急管理局颁发的抚州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证书,证书编号赣AQBWHIII202310006,有效期至2026年03月14日。 该公司取证人员有主要负责人1人、安全管理人员1人, 烟花爆竹储存作业人员4人。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项目组成员  | 王干  | S011032000110192001419  | 035905  | 
李涛  | 1800000000300501  | 034156  | |
张飞虎  | S011032000110193000949  | 036205  | |
刘家清  | S011035000110203001141  | 040561  | |
姜 锋  | S011035000110202001353  | 015901  | |
报告编制人  | 喻荷兰  | 1800000000201251  | 034105  | 
姜 锋  | S011035000110202001353  | 015901  | |
报告审核人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朱细平  | S011035000110202001361  | 027047  | 
技术负责人  | 侯 英  | 0800000000103231  | 003965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的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喻荷兰  | 2024年09月28日  | 现场勘查,收集资料,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
姜 锋  | 2024年09月28日  | 现场勘查,分析危险有害因素,提出对策措施。  | |
刘家清  | 2024年11月20日  | 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定性定量评价,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 |
评价结论  | 经过对抚州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评价组确认:抚州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位于抚州市东临新区湖南乡梅岗村烟花爆竹仓库的安全现状评价项目外部环境状况、内部平面布置、储存条件、库区运输、仓库建筑结构、安全设施及仓库的安全管理,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烟花爆竹工程设计安全标准》(GB50161-2022)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本安全现状评价总结论为:抚州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仓库,危险等级均为1.3级,该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项目烟花爆竹仓库储存设施及安全管理现状符合储存、经营(批发)烟花类(C级)、爆竹类(C级)产品的安全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12月24日  | ||
2抚州市烟花爆竹专营有限公司烟花爆竹经营(批发)安全现状评价报告.pdf
现场照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