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乐东抱由综合能源补给站建设项目安全验收评价 | ||
项目简介 | 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乐东抱由综合能源补给站(以下简称项目)是新建项目,项目地址位于海南省乐东县抱由镇乐东互通高速路连接线北侧A-19-1 地块,坐标N18°45′20″,E109°9′54″。 项目总占地面积14957.71m2,一期用地面积6667.83m2,二期用地面积8289.88m2。一期工程为新建站房一座,框架结构,基底建筑面积为364.21㎡,总高4.855m。站房内设便利店、办公室、储藏室、卫生间、配电间、值班室、活动室等功能开间。新建钢结构罩棚一座,水平投影面积为716.18㎡,单层建筑。设4座加油岛及2台双枪双油品及2台四枪双油品加油机、罩棚内行车道下设置承重罐区并设埋地卧式 FF双层油罐3个,其中30m³0#柴油储罐1个,30m³92#汽油储罐1 个,30m³95#汽油储罐1个及配套公用辅助工程。充电部分:新建型钢结构充电车棚一座,水平投影面积为240㎡,单层建筑,设21个充电车位。根据《汽车加油加气加氢站技术标准》(GB50156-2021)3.0.9条规定,项目属三级加油站,根据《电动汽车充电站设计标准》(GB/T50966-2024)可项目内充电设施属于四级充电站(室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2021】第88号修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2011】第591号,国务院令【2013】645号令修改)、《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原安监总局令【2012】第45号,【2015】第79号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对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乐东抱由综合能源补给站建设项目进行安全验收评价。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5号)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3〕12号)的规定,项目经营的汽油属于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依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8)规定,项目未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 | ||
姓名 | 资质证书号 | 从业登记编号 | |
项目负责人 | 王小明 | S011044000110192002903 | 037046 |
项目组成员 | 王小明 | S011044000110192002903 | 037046 |
孙国利 | 1600000000301572 | 034338 | |
杨斌 | S011035000110192001621 | 019439 | |
邹文斌 | S011032000110192001449 | 024656 | |
周冰波 | S011044000110192002624 | 023583 | |
孙 云 | S011035000110193001213 | 035745 | |
报告编制人 | 王小明 | S011044000110192002903 | 037046 |
孙国利 | 1600000000301572 | 034338 | |
报告审核人 | 聂润荪 | 1100000000201786 | 014606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尧赛民 | 1600000000300934 | 029672 |
技术负责人 | 王多余 | 1200000000100048 | 024062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人员 | 时间 | 主要任务 | |
王小明、孙国利 | 2025.6.7-2025.7.4 | 现场勘验;提出整改项、过程控制 | |
王小明、孙国利 | 2025.7.1-2025.9.3 | 起草报告、过程控制 | |
杨斌、周冰波、邹文斌、孙云 | 2025.6.6-2025.9.2 | 收集资料、资料分析、校验报告 | |
王小明、孙国利 | 2025.7.7-2025.9.2 | 复查、修改报告 | |
评价结论 | 中石油海南销售有限公司乐东抱由综合能源补给站建设项目具备安全验收条件。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5年9月3日 |
现场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