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飞舞花爆销售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07月0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6102767798489XH,法定代表人:胡明。公司住所位于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疏山南路1号,注册资本贰佰肆拾万元整,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编号:(赣)YHPF〔2010〕FZ013号,主要负责人胡明,仓储地址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秀谷镇港东村、琉璃乡桂家村,许可范围为爆竹类(C级)、喷花类(C级)、旋转类(C级)、升空类(C级)、吐珠类(C级)、玩具类(C级)、组合烟花类(C级),有效期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该项目委托山东鸿运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工作,该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及等级为: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乙级,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环境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乙级,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乙级,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乙级,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88号、《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修改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5〕令第7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建设项目“三同时”的要求,新、改、扩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预评价,以确保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保证工程项目安全设施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的标准和法规。受金溪县飞舞花爆销售有限公司的委托,南昌安达安全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承担了金溪县飞舞花爆销售有限公司新增烟花爆竹储存库项目的安全预评价工作。 我公司接受委托后,立即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对金溪县飞舞花爆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现场勘查,索取相关资料进行了全面仔细地分析、研究,并根据有关规范,运用安全检查表法对项目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分析。对项目各主要设施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全面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措施。编写了《金溪县飞舞花爆销售有限公司新增烟花爆竹储存库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完成了该项目安全预评价工作。 |